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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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 会员招新开始啦!

2018-04-04 13:30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团办登记备案核准成立。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坚定文化自信,扎根传统艺术文化,聚集了一大批中国青年一代乃至全球的优秀华人青年歌唱家、教育一线骨干精英声乐艺术指导、歌曲创作者等共同组成了具有专业学术代表性质及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团体。

  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是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声乐事业,促进音乐文化繁荣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成为文化强国的一个重要组成力量。委员会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声歌艺术日益增长的欣赏、学习并应用的需求、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为使命,其宗旨为:为广大声乐工作者服务,团结全国声乐工作者为促进声乐界的发展及声乐人オ的成长贡献力量,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声乐名家,培育一大批高水平演艺人オ、师资力量、创作人オ。

  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以全心全意为我国声歌艺术全面振兴、为声歌艺术群体服务为己任,主要工作:

  1.组织相关人オ开展声歌艺术及相关学术研究;

  2.组织开展声歌艺术产业化发展策略研究;

  3.组织开发声歌艺术人オ就业、研究创业策略;

  4.组织声歌艺术人才资源开发与再培养。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

会员申请入会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加入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会员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者方可申报:

  1.省市区级及以上专业比赛获得名次奖(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提供获奖证明;

  2.在专业院校及艺术表演团体工作,提供工作证明;  

  3.从事群众音乐教育工作,提供工作证明;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在读),提供学历证明;(在校生需提供在读证明) 

  5.自由音乐人或社会音乐活动人士(含专业音乐经纪人、音乐经理人等),提供材料证明。 

  二、忠于服务,服从安排,积极参与,接受管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委员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可取消或停止其会籍职务并给予会内通告。 

  1.因违法而受到国家法律制裁处分而被剥夺公民权者;   

  2.违反章程,破坏形象,违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未定期缴纳会费者;  

  4.未经审批,假借委员会名义,巧立名目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组织者,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申请人的入会申请材料经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青年歌唱家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批后,审批结果通知各常务委员推荐人及申请人。  

  五、经审核,获得入会资格的,应按通知的要求,交纳两年会费(共计450元)及时完善个人材料,办理入会入职手续。 

  六、所有会员为期两年,期满后,可提出申请并通过专业素质考核后,享有高一级权利。同时,可提出委员资格申请,达到委员申请条件者,成为委员候选。   

  七、会员义务及权利。   

  1.我会会员具有宣传本会,维护本会形象等义务;  

  2.会员享有免费观摩以我会名义组织的部分专业大师班、公开课、专业学术性讲座等活动; 

  3.会员享有免费观摩我会学术交流演出等活动; 

  4.会员享有我会免费专业学术平台的推荐及宣传;  

  5.会员享有使用我会艺术资源的优先权;  

  6.会员享有我会艺术培训的优先权;  

  7.会员享有我会艺术产业发展工作推荐优先权。


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期待您的加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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